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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月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月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金月华,女,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政治经济学专业。1999年9月至2005年9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讲师;2002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2005年9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5月至2023年5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2023年5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处长;2023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12001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
出席情况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度主持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此外,本人积极与公司保持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认真履行职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等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在2024年度继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相关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在2023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现场到公司调研等形式,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座谈、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探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

本人曾在2023年12月调研公司,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研发与市场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提醒公司财务同事年报编制工作要审慎合规,尤其注重收入确认、资产减值以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合规。本人的相关建议已获公司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续聘的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本人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方真健先生为总经理,聘任朱胜民先生、裘尔侃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光明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聘任裘尔侃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陈铭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申屠永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人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独立董事:金月华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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