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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普华永道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依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因公司连续聘用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换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公司已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代表参与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对普华永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3年11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普华永道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10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普华永道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普华永道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1月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十八次会议,与普华永道进行首次工作沟通会,听取普华永道关于审计日程安排、重点关注事项、交接方案等内容的汇报。

(三)2024年1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十九次会议,听取普华永道汇报2023年度审计计划,对审计方法、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确定年度关键审计事项。

(四)2024年3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二十一次次会议,听取普华永道汇报2023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就重要会计及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4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二十一次次会议,听取普华永道汇报2023年度审计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遵循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本页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署页,无正文)

审计委员会委员:

胡奕明:
厉 明:
潘久文: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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