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纪朝先生、管亚梅女士、储育明先生、汪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纪朝、管亚梅、储育明、汪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