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7,341.1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 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科士达新能源 | 84,194.38 | 81,748.64 |
2 | 光储系统集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科士达工业 | 36,656.16 | 35,565.52 |
3 | 电池模组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时代科士达 | 33,413.57 | 32,011.50 |
4 | 福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福建科士达 | 18,813.13 | 18,813.13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 | 69,202.34 | 69,202.34 |
合计 | 242,279.58 | 237,341.13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127.2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 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科士达新能源 | 84,194.38 | 81,748.64 |
2 | 光储系统集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科士达工业 | 36,656.16 | 35,565.52 |
3 | 福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福建科士达 | 18,813.13 | 7,813.13 |
合计 | 139,663.67 | 125,127.29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