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披露文件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