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具体授信银行、融资金额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而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