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主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交易品种为上海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期货合约。
3、交易金额: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投入的资金总额(开仓保证金、不包括展期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的原材料漆包线、电子线、轴等主要材质为铜,受国际铜价的影响较大。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2、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交易品种为上海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期货合约。
3、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投入的资金总额(开仓保证金、不包括展期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