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蒋国彪 刘学根 赵龙兴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