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文梅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吴若顺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在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并及时地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固定薪酬 | 年终绩效薪酬 | 合计 |
范文梅 | 监事会主席 | 18 | 2-27 | 20-45 |
林文珊 | 监事 | 17 | 2-13 | 19-30 |
文敬南 | 监事 | 24 | 2-21 | 26-45 |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