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选举蔡征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蔡征国、祝世超、崔萍,其中蔡征国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崔萍、魏佳眉、蔡旻辰,其中崔萍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祝世超、魏佳眉、陈波,其中祝世超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魏佳眉、崔萍、高攀,其中魏佳眉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聘任蔡征国为公司总经理。。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波、阮广学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陈 波: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阮广学: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娜艳为公司财务总监。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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