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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实施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79,941,430.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5.13%。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82,571.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9,260,634.31元。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79,941,430.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5.13%,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符合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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