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参股公司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鹏欣”)的通知,根据达孜鹏欣近期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对公司股东进行年度分红。公司可获得现金分红款644,188,362.15元。
公司持有达孜鹏欣49%的股权,采用权益法对达孜鹏欣进行核算,上述分红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表利润及对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均无影响。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