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等情况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下列监管措施均不属于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一)2019年5月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不属于行政处罚)
1、具体内容
2019年5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
证监局”)向公司印发《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19〕116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该监管关注函指出,公司在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方面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规定及时全面披露。在厦门证监局督促提醒后,公司已及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2、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监管关注函》提到的问题,已组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针对《监管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认真讨论和分析,深刻吸取教训,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2024年4月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不属于行政处罚)
1、具体内容
因公司存在个别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以及个别子公司合同用印审批不规范等事项,厦门证监局于2024年4月10日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就前述事项,2024年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印发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局警示函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28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对公司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监管工作函明确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函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公司于1个月内整改警示函相关事项,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监管措施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由公司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小组落实相应整改事项,通过全面梳理及自查、完善相关制度、信息系统升级、强化使用智能印控系统、组织培训和学习等方式进行了积极整改,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后续公司将根据要求报送书面整改报告,相关人员将根据要求接受监管谈话。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本次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