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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8.0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7.0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费用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税务管理以及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采购、投资、资产、销售、合同、担保。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错报金额≥净资产2%,或错报金额≥5000万元(取较小值)净资产2%>错报金额≥净资产1%,或5000万元>错报金额≥2500万元(取较小值)错报金额<净资产1%,或错报金额<2500万元(取较小值)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A.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B.存在其他的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损失金额≥净资产2%,或净资产2%>损失金额≥损失金额<净资产1%,或
能导致的财产损失大小损失金额≥5000万元(取较小值)净资产1%,或5000万元>损失金额≥2500万元(取较小值)损失金额<2500万元(取较小值)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B.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C.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受到处罚,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D.受到境外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出口管制、贸易制裁等,企业国际化战略或国际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E.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F.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G.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H.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I.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重要缺陷A.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B.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C.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D.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E.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F.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G.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H.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门调查,并造成一定损失; I.财产损失虽未达到重要性标准,但从缺陷的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一般缺陷A.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B.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C.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E.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F.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G.存在其他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控评价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组织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控评价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组织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抓好“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内控目标不松懈,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流程控制及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内控体系得到持续优化和切实运作。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控监督检查,优化内控环境,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秦汉军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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