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托普)向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中国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的三笔借款合计金额2590万元,关于该三笔借款纠纷案件详见2004年11月25日、2004年10月13日、200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及2004年度报告。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在上述三案件执行过程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评估价值1602万元变卖宁波托普位于宁波保税区东区010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用于偿还上述债务本息,不足部分因借款人及担保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上述三笔借款的民事判决终结执行。 公司将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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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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