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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2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968,400股股份予以注销,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76,223,860股变更为675,255,460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4672.77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9344.31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75.97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上海家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59)。

截至2022年8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68,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2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5.9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1.13元/股,回购均价为44.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2,771,306.5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2年 9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家化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用于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期限届满前注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前述已回购股份无需按方案规定的用

途进行转让。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68,4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已回购股份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6,223,860股变更为675,255,460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数量变动数量变动后数量占比%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29,48003,029,4800.4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73,194,380-968,400672,225,98099.55
股份合计676,223,860-968,400675,255,460100

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已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户中的968,400股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七、备查文件

1、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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