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锡培、蒋华君、陈静、周晓明、蒋承宏、万俊、陈冬华、赵健康、张世超)。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处理2024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处理2024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