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9元,共计募集资金48,2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未包括已预付的100.00万元)3,727.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497.4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7.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879.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2号)。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1元,共计募集资金51,93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636.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29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9.5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1,130.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1,879.6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4,857.3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653.64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3 | 7,671.1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0.47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1] | C3 | 5.2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4,857.3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654.11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7,676.3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2] | F | -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差异 | G=E-F |
注1:系募集资金销户时转入一般户的金额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1,130.4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4,519.8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58.4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428.1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04.7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3,948.0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63.2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7,545.5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545.56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对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6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10月9日,因本公司变更保荐机构,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孙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27日,因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408470100100350194 | 21,944,471.37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408470100100328083 | 47,409,506.28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1103028829201183666 | 6,101,573.82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75,455,551.4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需要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利通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通电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附件: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879.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103.2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857.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2.78%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是 | 9,349.60 | 3,515.28 | 3,515.28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
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 | 是 | 4,000.00 | 3,756.96 | 3,756.96 | 100.00 | 2018年 | 714.96 | 否[注] | 否 | ||
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 | 是 | 10,410.00 | 8,403.55 | 8,403.55 | 100.00 | 2020年 | -663.52 | 否[注] | 否 | ||
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 | 是 | 12,130.00 | 是 |
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 | 是 | 5,990.00 | 1,851.10 | 1,851.1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 | 是 | 17,330.47 | 17,330.47 | 100.00 | 2022年 | -2,121.57 | 否[注] | 否 | |||
合 计 | 41,879.60 | 34,857.35 | 34,857.35 | -2,070.1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附件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之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金额8,791.39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金属精密结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和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项目建成投产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产能释放及产品销售价格未达到预期所致;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项目建成投产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产能释放未达到预期所致
附件2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 | 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 | 22,103.22 | 17,330.47 | 17,330.47 | 100.00 | 2022年 | -2,121.57 | 否 | 否 | |
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
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 | ||||||||||
合 计 | 22,103.22 | 17,330.47 | 17,330.47 | -2,121.57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鉴于公司通过对原有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提升了生产线的生产效率,同时公司更加侧重于大尺寸精密金属冲压背板、后壳产品的募投项目投入并预计可以实现良好的预期收益,为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以及在建产能,公司决定终止“年产 500 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的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募投项目“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本次变更业经公司2019年5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6月10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5月23日发布《利通电子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 公司上市以来,液晶彩电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内电视行业发展由2018年前的快速增长转为趋稳甚至有所回落。受上述电视行业景气度走低及国际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公司“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投资进度相对较慢。同时公司原IPO募投项目立项时主要立足于解决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能问题,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改造、挖潜增效及部分IPO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能在原有基础上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综合考虑目前电视行业景气度走低的市场背景,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终止实施“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本次变更业经公司2020年9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9月17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9月2日发布《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进行披露。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附件3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130.4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28.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948.0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奕铭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9,400.16 | 97.00[注1] | 2023年 | 2,631.40 | 否[注2] | 否 | ||
墨西哥蒂华纳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9,083.40 | 9,083.40 | -1,916.60 | 82.58 | 2024年 | 否 | ||
墨西哥华雷斯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344.79 | 6,332.77 | -4,667.23 | 57.57 | 2024年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130.42 | 9,130.42 | 9,131.74 | 1.32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51,130.42 | 51,130.42 | 9,428.19 | 43,948.07 | -6,582.51 | 2,631.40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金额16,560.83万元;2022年6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5,775.78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奕铭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节余募集资金形成原因主要系:1.公司在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2.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奕铭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奕铭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项目建成投产以来,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未达预期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