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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机构,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该方案可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综上,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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