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津贴方案
(1)参与并协助公司组织经营活动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未参与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年(税后),独立董事为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监事津贴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资、管理津贴、绩效奖金、超业绩奖金、年终奖金及福利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管理津贴根据其职务确定,绩效奖金根据月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月度工作表现考核设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季
度考核目标达成确定,超业绩奖金根据公司下达业绩目标超额完成情况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与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二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