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正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 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春荣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将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翔楼新材(301160)、和顺电气(300141)、安洁科技(00263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国荣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味知香(605089)、飞力达(30024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敏
200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1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航亚科技(688510)、贝斯特(300580)、太极实业(60066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 2023年收费 | 2024年收费 | 变动幅度>20%原因说明 |
年报审计 | 180万元 | 180万元 | — |
内控审计 | — | 30万元 | — |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