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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以及广东省打造国家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和全国智能算力枢纽中心的规划,同时为推动公司业务逐步转型,提升公司未来的营收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与广州赛富建鑫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赛富建鑫”)、北京九章云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九章云极”)成立项目公司在广东地区合作开展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业务。

智算中心总投资规模不超过10亿元,拟分三期落地,第一期项目投资规模约1.03亿元,第二期项目投资规模不超过3.5亿元,第三

期项目投资规模不超过5亿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赛富建鑫、九章云极签署《关于智算中心投资建设之合作意向协议》。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32)。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中山证券股权计8,200万股(占中山证券注册资本4.61%)转让给东莞市雁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235元/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中山证券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经综合考虑公司投资安排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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