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40 公司简称:山西焦化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度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106,057.7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5%;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西焦化 | 600740 | *ST山焦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霍志军 | 李延龙 |
办公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电话 | 0357-6625471 | 0357-6621802 |
电子信箱 | msc600740@126.com | msc600740@126.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2023年,钢铁行业整体呈弱市运行,受此影响,焦炭价格同比下滑,而全年煤炭价格呈中高位运行,焦炭市场价格同比下滑与原料煤价格中高位运行的双重挤压导致焦化行业企业效益明显下滑。在面临较为严峻市场形势的同时,焦化行业环境治理任务也在不断加重,进一步加大了焦化企业的资金和运行成本,焦化企业经营面临很大压力,经营业绩普遍出现下滑甚至亏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
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模式:本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硫铵、工业萘、蒽油、改制沥青、纯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重苯、甲醇和炭黑等化工产品。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24,985,814,668.91 | 23,457,081,447.09 | 6.52 | 20,585,890,81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156,059,785.42 | 14,452,245,356.82 | 4.87 | 12,170,351,054.88 |
营业收入 | 8,749,346,733.73 | 12,074,581,468.33 | -27.54 | 11,226,552,29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5,272,586.84 | 2,581,955,243.20 | -50.61 | 1,260,299,069.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72,772,552.96 | 2,545,308,863.61 | -50.00 | 1,255,295,845.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9,894,178.27 | -599,989,281.51 | 不适用 | 743,035,933.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4 | 19.44 | 减少10.8个百分点 | 10.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77 | 1.0077 | -50.61 | 0.49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467,160,352.14 | 1,989,096,117.12 | 2,060,693,602.58 | 2,232,396,661.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2,639,114.58 | 153,520,605.71 | 364,456,623.21 | -5,343,75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64,757,654.29 | 150,346,876.55 | 361,663,013.33 | -3,994,991.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602,987.31 | -171,733,657.55 | -873,713,482.78 | -658,844,050.6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3,115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8,11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0 | 1,310,317,574 | 51.1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148,796,880 | 5.8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23,595,000 | 0.92 | 0 | 无 | 未知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23,595,000 | 0.92 | 0 | 无 | 未知 | |
李国辉 | 0 | 22,719,930 | 0.8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8,525,000 | 0.72 | 0 | 无 | 未知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聚金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8,525,000 | 0.72 | 0 | 无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299,353 | 13,919,733 | 0.54 | 0 | 无 | 未知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9,405,000 | 0.37 | 0 | 无 | 未知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858,324 | 8,858,324 | 0.35 | 0 | 无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聚金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不知晓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共采购原料煤410.21万吨、煤焦油19.49万吨、粗苯6.37万吨。主要生产产品情况:生产焦炭290.86万吨,同比下降17.79%;加工煤焦油31.32万吨,同比下降2.64%;加工粗苯10.19万吨,同比下降12.23%;生产甲醇24.59万吨,同比下降10.68%;生产炭黑5.04万吨,同比增长80%。主要销售产品情况:焦炭289.74万吨,甲醇24.57万吨、炭黑4.91万吨、沥青12.64万吨、工业萘(液体)3.28万吨,纯苯7.06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4,934.67万元,同比下降27.54%;实现营业利润126,964.04万元,同比下降5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527.26万元,同比下降50.61%。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