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金融机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拓宽融资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中期票据遵循相关规定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5、发行品种:本次中期票据可设计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调整利率选择权等条款。本次中期票据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司在发行前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6、发行对象:本次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或所属企业未来到期的有息债务及其利息等,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用途。公司在发行前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二、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