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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仁医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仁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68元,应募集资金人民币568,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62,349,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970,4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

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 资额拟投入募 集资金额已投入募 集资金额已投入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额的百分比(%)
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建设项目32,249.4232,249.4226,220.0281.30
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13,000.0013,000.00100.00
合计45,249.4245,249.4239,220.0286.68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前次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建设项目2023年12月2024年6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建设项目”为2018年前规划项目,系北京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时已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年3月完工后开始进入工程验收,原预计将于2023年10月投入使用。但由于工程规划建设的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该项目涉及的验收审批环节受到制约,导致工程验收进度较预计滞后,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完成工程验收,预计于2024年二季度末可投入使用。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佰仁医疗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佰仁医疗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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