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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2月24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26日1、《关于收购绍兴腾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8月26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2月8日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以上会议表决事项均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内部控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忠实义务、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体系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均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

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七)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检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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