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田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711,320.74元,实际募集资金1,495,288,679.26元。于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35,885,281.8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0,646,749.78元;于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045,238,532.11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40,288,679.26元),其中,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318,778.60元。截止2023年11月17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建设完成结项,结余募集资金61,546,193.47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142,796.1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879,716.97元,实际募集资金1,445,120,283.03元。于2023年8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3]000439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0,261,619.4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0,787,686.45元;于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479,473,932.97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19,624,934.5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15,277,998.44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419,334.83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99,5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22年9月,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原保荐机构
财通证券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承接。公司、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东方投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东方投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止2023年11月17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建设完成结项,结余募集资金61,546,193.47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142,796.1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7月31日与东方投行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东方投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东方投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
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信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 8114701013600478288 | 400,000,000.00 | 46,695.76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 | 39105001040018972 | 10,330,708.44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33150198373600003511 | 325,000,000.00 | 213,294.41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33150198373600003512 | 5,339.05 | 活期 | |
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营业部 | 393583285357 | 300,000,000.00 | 4,616,889.52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 | 384483294611 | 4,713.92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营业部 | 3901130029000226823 | 422,641,509.43 | 560,357.34 | 活期 |
合计 | 1,447,641,509.43 | 15,777,998.44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9,135.3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3483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2,620,233.6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15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6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89,95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154.6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金田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田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田股份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一)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318,778.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5,885,281.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8 万吨热轧铜带项目 | 383,000,000.00 | 383,000,000.00 | 383,000,000.00 | 56,683,535.18 | 383,935,332.49 | 935,332.49 | 100.24 | 2021年7月起陆续投产 | 47,356,887.25 | 否 | 否 | |||
年产5 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 | 321,000,000.00 | 321,000,000.00 | 321,000,000.00 | 30,627,685.65 | 260,146,478.52 | -60,853,521.48 | 81.04 | 7,351,975.90 | 否 | 否 | ||||
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 | 251,000,000.00 | 251,000,000.00 | 251,000,000.00 | 0.86 | 251,305,657.07 | 305,657.07 | 100.12 | 2021年7月 | 56,006,801.84 | 否 | 否 | |||
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目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7,556.91 | 100,209,134.55 | 209,134.55 | 100.21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440,288,679.26 | 440,288,679.26 | 440,288,679.26 | 440,288,679.2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95,288,679.26 | 1,495,288,679.26 | 1,495,288,679.26 | 87,318,778.60 | 1,435,885,281.89 | -59,403,397.37 | — | — | 110,715,664.9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共计391,353,353.54元(其中,置换发行费用706,603.76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形成原因 | 截止2023年11月17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建设完成结项,结余募集资金61,546,193.47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142,796.1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结余原因包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节约了部分资金的支出,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说明:年产8 万吨热轧铜带项目、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超过部分资金均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50,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0,261,619.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0,261,619.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96,821,967.75 | 96,821,967.75 | -303,178,032.25 | 24.21 | 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 | 325,000,000.00 | 325,000,000.00 | 325,000,000.00 | 3,349,758.75 | 3,349,758.75 | -321,650,241.25 | 1.03 | 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0,464,958.40 | 10,464,958.40 | -289,535,041.60 | 3.49 | 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420,120,283.03 | 420,120,283.03 | 420,120,283.03 | 419,624,934.52 | 419,624,934.52 | -495,348.51 | 99.8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45,120,283.03 | 1,445,120,283.03 | 1,445,120,283.03 | 530,261,619.42 | 530,261,619.42 | -914,858,663.6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受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市场下行等因素的影响,铜棒下游市场水暖卫浴中配件、小五金、阀门、船用泵、雾化器结构件、磨擦附件等领域的市场需求上升幅度和市场开发进度不及预期,经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6年3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结合下游客户群体构成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综合分析铜管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拟通过泰国铜管项目减少贸易摩擦风险,扩宽业务辐射范围,更好地满足国际客户的市场需求,经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2023年8月1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共计52,620,233.62元(其中,置换发行费用1,832,547.17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99,500,000.00元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形成原因 | 尚未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