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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股份回购概述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及《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989,57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735,000股后的403,254,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00,813,644.2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29日。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00,813,644.25元÷408,989,577×10=2.46494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6494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3.75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4元/股-0.2464944元/股≈13.75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7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272,72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36,36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的调整,自2024年4月29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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