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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通过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重点和2024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2023年工作重点

一、经营情况

2023年,董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对公司运营、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了科学、有效谋划,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降价促销是2023年汽车行业的主旋律,价格战贯穿全年,行业内卷非常严重。一年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面对如此严峻复杂的市场环境,对面临的发展新局面进行了明确判定,通过积极开拓新客户和新项目,调整研发组织架构、完善研发管理方法,全面推进业务管理改善等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实了各项年度任务和工作目标,保持了公司整体经营运行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根据环保政策、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公司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为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542.66万元,比上年增长10.15%;利润总额13,110.62万元,比上年增长12.78%;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72.14万元,比上年增长10.4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5,869.24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27.19%;公司股东权益143,125.27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89.07%。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发行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2、2023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预计公司2023年度申请借款额度、预计公司与子公司2023年度互相担保、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最近三年审计报告、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等议案;

3、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4、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议案;

5、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等议案;

6、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7、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等议案;

8、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报告期内,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2022年度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对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法定程序组织和召开,形成相关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接

受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预计公司2023年度申请借款额度、预计公司与子公司2023年度互相担保、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最近三年审计报告、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2、2023年7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的议案。

4、2023年1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规范组织股东大会召开,认真落实各项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象。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认真仔细地做好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的维护工作,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积极做好投资者来电的接听及问题解答工作。通过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七、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法人治理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时披露信息,公平对待投资者,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通过实际行动充分有效地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审查独立董事独立性并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相关制度。

2、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认真、高效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通过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证券事务部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做到提醒告知义务,杜绝内幕交易发生。

第二部分:2024年度主要工作

2024年是公司成功上市后开启二次创业的关键之年,是公司二次加速发展的新起点,宏观上看国内经济有望持续复苏,而国外有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经济衰退的风险,大环境和行业市场将更加复杂多变,竞争也将变得更加激烈。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督促公司经营层执行各项经营计划,促进公司各项日常业务良好运行,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同时董事会将会继续大力推进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运作体系,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持续加强公司与关键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向投资者阐述公司的投资逻辑及未来发展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品牌形象,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

各位董事,董事会作为公司重要决策机构,将积极应对行业形势变化,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董事的履职能力和董事会决策水平,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致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提高股东对公司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将与经营层精诚合作、共同努力,狠抓技术研发,不断开拓企业经营发展新局面,促进公司规范科学治理,推动公司稳健运行。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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