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4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王岳钧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源洋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邢宾宾女士,独立董事宋夏云先生,保荐代表人敬启志先生。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