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红彩)
本人(郭红彩)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郭红彩女士,独立董事,女,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特聘专家,2019年入选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计划。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习;1996年7月至2000年9月,任RS元件公司郑州分公司职员;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硕士学习;2003年7月至2017年7月,任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年至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习;2016年10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4月,任良喜咨询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MPACC中心副主任;2020年8月至今,任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应出席公司董事会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其中现场出席次数0次,通讯方式出席次数2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任职期间,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共1次,实际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应参加审计委员会1次会议,实际参加了1次,参与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审议工作。参与了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以及审计部2023年一季度工作计划和考核表等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应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参加了1次,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在2023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听取公司2022年度审计部的工作汇报、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专项检查报告等,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主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等方面进行了解。日常主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等情况,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积极主动地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培训工作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
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九)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1.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没有依法行使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选举产生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本人对候选人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郭红彩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