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丹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垚鹏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垚鹏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保荐代表人姓名:解 明
保荐代表人姓名:解 明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2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2)培训日期 | 2024年3月8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深交所涉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法规和备忘录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 无 | 不适用 |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流通限制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控股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
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原委派解明、宋乐真为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自 2020年4月至2023年12月。同时,国金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委派朱垚鹏、解明为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自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国金证券委派朱垚鹏接替宋乐真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国金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及本 |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垚鹏、解明。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垚鹏、解明。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垚鹏 解 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