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隆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72,8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53元。截止2022年10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72,89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5,610,991.70元。招商证券扣除保荐和承销费8,000,000.00元(其中增值税452,830.1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7,610,991.70元,其中707,610,991.70元已由招商证券于2022年10月19日存入公司账户。
本次发行股票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为8,875,947.6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6,735,044.05元。
截止2022年10月19日,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73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76,452,173.50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合计254,812,943.97元。于2022年10月19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512,085,108.4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4,367,065.1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0,282,870.5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存放补充流动资金、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28010188000305089 | 707,610,991.70 | -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 | 32050161894100002972 | - | 32,188,607.01 | 活期 |
合 计 | - | 707,610,991.70 | 32,188,607.01 | -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30,282,870.55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2,188,607.01元,相差1,905,736.46元,差异为: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净收入1,905,736.46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隆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0,673.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436.7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645.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 | 否 | 53,621.10 | 53,621.10 | 16,436.71 | 50,592.82 | 94.35 | 部分产线已投产 | 注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052.40 | 17,052.40 | - | 17,052.4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70,673.50 | 70,673.50 | 16,436.71 | 67,645.2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注: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实施“一业一企”,由全资子公司——无锡隆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新能源”)负责新能源驱动电机铁芯业务板块。因此,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马达铁芯项目”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新增的驱动电机铁芯生产线均由隆盛新能源根据订单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和统筹,未加以区分并独立核算。2023年度,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实现的效益共计4,016.38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下游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且募投项目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22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25,481.29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81.29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 欣 | 梁 石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