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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葛艾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葛艾继,于2023年12月4日起担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葛艾继,女,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1988年取得北京化工大学技术经济硕士学位,2007年取得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葛女士于能源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在多个企业的海外上游勘探开发项目中担当关键角色,亦主理多个涉及上游油气领域的主要国际并购项目。葛女士曾于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联属公司担任多个重要管理职位。亦曾就职于中国海外能源公司高级顾问,兆泰石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航天长城工业总公司矿产资源公司非执行董事,Lazard高级顾问。2012年至2019年3月,担任QuantumReservoirImpact,LLC高级顾问;2020年4月2023年8月,担任阿吉兰兄弟控股集团高级顾问;2018年至今,担任普达特科技有限公司(原名:IDG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为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2023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

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4日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葛艾继1010011

注:2023年12月4日,因于婷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葛艾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在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尚未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将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检查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事前审核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并监督其在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行为,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提高审计质量;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文件并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沟通、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规及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再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媒体相关报道,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真实、全面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2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支持独立董事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需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将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重点关注,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于2023年12月4日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促使公司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葛艾继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此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葛艾继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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