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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远信工业董事会出具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新昌县远信进出口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DexinProduktionGmbH全资子公司
新昌县远润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盛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普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远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远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托穆克斯液氨整理装备(浙江)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远辉智能装备(浙江)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巴苏尼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及运行情况、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外部影响、会计系统、财务管理、交易授权、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预算管理、资金活动、销售和收款管理、采购和资产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控、费用审批。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全过程、全员性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空白点。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并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性原则的应用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企业应当根据所处行业环境和经营特点,从业务事项的性质和涉及金额两方面来考虑是否及如何实行重点控制。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制衡性原则要求企业完成某项工作必须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同时,还要求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具有良好的独立性。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加以调整。适应性原则要求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具有前瞻性,适时地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必须统筹考虑投入成本和产出效益之比。对成本效益原则的判断需要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尽管某些控制会影响工作效率,但可能会避免整个企业面临更大损失,此时仍应实施相应控制。

四、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一)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和通知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审议程序、表决等和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职权、义务、任免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和决议、档案保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现有业务性质及未来发展需要,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建立了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科学地划分了每个机构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总经理按《总经理工作细则》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按各自的分工对总经理负责。公司内设机构有采购部、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营销部等部门,各部门均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公司的部门设置和职能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调整。公司各子公司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机构或部门。

3、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核的范围、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内部审计的程序及报告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部直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部独立运作,不受其它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依据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

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情况等进行审计。

4、人力资源

公司在人力资源的配置、招聘、薪酬福利、培训、绩效考核、晋升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并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同时,公司致力于保持健康的企业文化,在公司内部形成了积极向上、包容开放的工作氛围。

(二)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设立审计部等部门以有效地识别外部风险,并对识别到的风险采取措施主动、积极地应对。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制定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时,对公司所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等均进行充分的评估,并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内外部风险的管控,确保公司经营安全。同时,依照公司各项管理控制制度,对风险指标实行实时监控,将公司承担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三)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制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达到以下目的:

1、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恰当的账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要求。

3、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公司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按时、确保财务工作的质量。

(四)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授权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实物资产管理控制、绩效考核管理控制。

1、授权审批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会计系统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制完毕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己登账凭证依序归档。

4、实物资产管理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绩效考核管理控制:公司科学设置了考核指标体系,对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季度、年度考核和客观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等的依据。

(五)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五、公司关键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1、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公司费用报销、付款审批各控制环节均得到有效执行。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已作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公司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和程序,现金安全保护措施健全,现金管理到位。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账户管理规范,不存在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情况。

2、公司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客户管理、合同管理、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结算管理等,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权责,确保销售、对账、收款等各不相容岗位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3、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等,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平台运营维护服务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款项的支付必须在相关审批手续齐备后方能办理。审批权限方面,在公司本部审批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4、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规定》,更好得反映和监督企业存货的采购,收发及保管,确保存货的账实相符与安全完整,正确计算产品的存货成本和销售成本,加速存货周转。

5、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资产使用人和管理部门对照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申请、采购、使用、盘点、报废进行统一管理。资产的使用、购买、管理、审批等职务进行了较好的分离并有效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能有效避免舞弊的发生。

6、公司已在招聘、薪酬福利、培训、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及组织结构发展等方面建立起较为科学的制度,并在实际操作中予以执行和不断完善。公司注重团队建设,致力于营造积极向上、包容开放的工作氛围,体现人文关怀。同时,针对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具有竞争力的激励政策,以确保其稳定性、发展性。公司在持续经营中能够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修订相关规定,使各项制度日趋完善。

7、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规范了不同权力机构在对外投资方面的审批权限,同时明确了相关人员对被投资单位的跟踪管理职责,如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可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

8、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岗位用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公司对硬件、软件、信息网络系统的采购、维护、安全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且在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较为严格地执行了这些规定。公司实现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授权管理,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9、在关联方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范围,并严格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需根据交易的规模经相应权力机构审批方可执行,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10、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依法保护环境,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推行文明、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六、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缺陷影响差错>总资产2%;涉及利润缺陷影响差错>利润总额8%。

(2)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缺陷影响总资产1%<差错≤总资产2%,;涉及利润缺陷影响利润总额5%<差错≤利润总额8%。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③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

④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总资产5%;

重要缺陷:总资产3%<直接损失金额≤总资产5%;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远信工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远信工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远信工业董事会出具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帆 孔 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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