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杰,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安培龙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平,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安培龙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闵超,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安培龙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闵超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平最近3年未收受到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杰最近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
吴杰 | 2022年9月15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后,出具警示函。 |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吴杰、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闵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3届审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聘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根据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对公司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3月财务审阅报告、2023年1-6月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9月财务审阅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服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