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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1413证券简称:安培龙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相关薪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

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7.2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会成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不额外对其另行发放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绩效奖金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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