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2023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11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4,053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5,574,507股减少至145,380,454股。鉴于上述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57.4507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38.0454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57.450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38.045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