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田晓军先生、韦卫军先生、李岁党先生、安源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强力先生、徐友龙先生、李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月静女士,1969年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2000年,高月静女士在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院留学从事改性功能高分子材料研究。2000年至2001年,在新加坡ESE公司从事研发工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西安市委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入选2022福布斯中国科技女性50、2023福布斯中国杰出商界女性100、荣获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陕西省科学技术创新驱动秦创原奖。高月静女士回国后创立蓝晓科技,并自公司设立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高月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5,468,937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2.96%,高月静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寇晓康先生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寇晓康先生,1967年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寇晓康先生自1990年起进入西安电力树脂厂工作,曾担任技术员、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2005年加入本公司。寇晓康先生是全国行业权威期刊《离子交换与吸附》编委、南京大学产业教授、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领军人物、陕西省三秦人才、二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离子交换树脂行业“行业领军人物”、中国上市公司“金牛领袖奖”、福布斯中国上市公司最佳CEO 50名全榜单提名。寇晓康先生担任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化工与材料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寇晓康先生自2011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寇晓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743,485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寇晓康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长高月静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田晓军先生,1969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田晓军先生自1991年起进入西安电力树脂厂工作,曾担任技术员、研究所副所长。2005年加入本公司,2011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还担任蒲城蓝晓董事长、总经理、鹤壁蓝赛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田晓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950,00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韦卫军先生,1967年出生,毕业于四川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韦卫军先生自200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销售经理、副总经理。韦卫军先生自2011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韦卫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78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岁党先生,1979年出生,毕业于北京服装学院,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李岁党先生于2009年7月加入本公司,任研发部副经理、首席工程师,2012年起至2018年12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自2019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李岁党先生曾获膜工业协会颁发的膜行业优秀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李岁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安源女士,1970年出生,会计师,毕业于西安财经学院会计系,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安源女士自200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自2012年起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19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安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5,89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强力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政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并留校任教至今,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强力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李静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会计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李静女士为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金融审计),并被西安交通大学ACCA专业以及西安财经学院MPACC会计硕士聘请为校外导师。2014年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李静同志“青年五四奖章”。李静女士自2008年起就职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担任高级经理、合伙人职务,现任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静女士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徐友龙先生,1965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徐友龙先生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先进储能电子材料与器件研究所所长,“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电子学会会士、陕西省先进储能电子材料与器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电解电容器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安纳米科技学会理事长。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获奖人)、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获奖人)。自1989年起就任于西安交通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电子科学与技术系主任职务,2019年4月开始担任西安
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自2021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徐友龙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友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