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含代付)、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买方承保额度、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担保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以公司实际需要和银行核准发放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