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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711,950.6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3,848,476.96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7,791,634.9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3,002,162.6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2023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79,163.4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3,848,476.96元。

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当前总股本164,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832,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为稳健,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持续回报股东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并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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