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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随着全球抗生素需求增长,在抗生素中间体行业稳步发展的态势下,公司紧跟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助力开辟生物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赛道。这一年在资本市场支持下,川宁生物充分发挥规模和产业链配套优势,在生物制造领域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积极推进绿色循环经济、技术创新、降本增效等工作,使得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市场中维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82,333.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056.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5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13,864.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96,048.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8%。

二、2023

年度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并召集股东大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科学行使决策权力,发挥董事会决策核心的作用,保证了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20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的议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2)《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

议案》

(13)《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14)《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向银行等机构融资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21)《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23)《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

(24)《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25)《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

案》

(26)《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的议案》

(27)《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20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案》

、20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4)《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5)《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严格认真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全面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召开3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并成立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合规运营及相关重大事项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关注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的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共59份,通过临时公告与定期报告,及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解读公司的业绩情况及经营发展情况,在制度层面规范公司与投资者联络沟通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2023年度积极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实地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形式,对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和及时答复,并将投资者意见及时整理反馈董事会,切实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共计回答投资者问题111条,回复率100%。2023年5月25日,公司现场召开了投资者交流会,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科学家、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交流会,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2023年6月16日,公司

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经营状况、行业发展等情况进行了在线互动;2023年10月24日,公司线上召开了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科学家、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出席了说明会,公司就第三季度业绩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2024

年度工作计划

(一)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及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多渠道多角度介绍公司发展情况,传递公司价值;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开展各项工作,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为保障,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以持续稳定增长的业绩回报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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