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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2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1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总经理根据2023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对2024年经营方针、未来发展规划向监事会提交《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在202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8.23亿元,比上年增加26.24%;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1亿元,比上年增加128.56%。

2023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1.39亿元,比上年减少2.42%;2023年末公司

负债总额31.65亿元,比上年减少24.27%;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9.60亿元,比上年增加12.18%。2023年销售费用为2,256.65万元,比上年增加96.96%;2023年管理费用为14,313.15万元,比上年减少0.66%;2023年财务费用为6,083.10万元,比上年减少50.55%;2023年研发费用为5,525.81万元,比上年增加56.18%。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2亿元,较去年增加86.86%;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3亿元,较去年减少551.96%;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8亿元,较去年减少479.99%。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信息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22日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及分配形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所有成员按其在公司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公司未另行支付其任期内担任监事的报酬。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将遵循2023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与全体监事均有关联,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向银行等机构融资的议案》

根据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即2025年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6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拟用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质押、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融资相关的事宜,具体融资金额届时将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办理该银行等机构融资手续时,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可以用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就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选择融资银行等机构及单笔融资额度,就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及子(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类型。

就拟注册发行的债务额度,如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注册发行总金额有限制要求的,则以该金额为上限;对于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不受协会注册额度限制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分别为: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总额不超过10亿元。

公司视实际资金需求安排进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及子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调整债务结构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处理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该项授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决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类型、品种、金额、期限、发行批次及数额、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并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利率;

(2)选择及聘任合格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进行一切必要磋商、修订及签订所有相关协议及其它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批准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文件、发行文件、承销协议、所有为作出必要披露的公告及文件);

(4)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所有必要的批准及必要的注册及备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该工具向相关部门递交注册申请及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发行该工具的建议作出必要修订;

(5)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就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处理或决定所有相关事宜;

(7)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及授权期限内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商业汇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开展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即2025年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可独立开展票据池业务,也可以办理集团票据池业务。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办理集团票据池业务,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票据池质押额度由全体签约企业共享。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决定单笔融资额度,决定参与票据池业务的子分公司及其变更,签署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6.0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

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等方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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