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40,563,998.57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83,163,507.5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8,316,350.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6,044,232.52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现金红利206,720,378.45元。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44,171,010.89元。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22,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0,130,000.0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44,041,010.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拟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500,130,00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3.17%,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及分配形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能力、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产生重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