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城潮阳路16片区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00-11:00,13:30—17:00;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2024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或发
送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城潮阳路16片区0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秀燕、郑泽鹏联系电话:0754-88119688联系传真:0754-88119688电子邮箱:zqb@wnqzy.com.cn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城潮阳路16片区08号邮政编码:515064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111”;投票简称:“LSPG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指示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 | |||
证件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户号码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姓名 | 是否委托参会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备注 |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规定时限前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