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01,697.88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35,893,962.3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7,884,501.4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0,024,434.5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884,501.43元。
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6,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