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 2024-012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众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相关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众华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6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
众华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8,278.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981.91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 |
C29 | 制造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N77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C36 | 制造业 | 汽车制造业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062.18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无。
2、投资和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所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互动”)证券虚假
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本案尚未判决。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所。本案尚未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1次
(3)行政监管措施:4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5)纪律处分:无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立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合伙人姓名:陆友毅,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龚立诚、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质量控制合伙人陆友毅最近三年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龚立诚、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质量控制合伙人陆友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众华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本次审计费用将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众华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相关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众华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众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众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