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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0525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962,308.38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07,962,308.38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31,389,236.8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839,351,545.26元。

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423,754,4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9,298,890股后的414,455,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78,223.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环转2,债券代码:

123146)自2022年11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会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

按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每10股的分派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提出的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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