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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姚云霞)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姚云霞,作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姚云霞女士: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合肥供销商校教师、安庆财贸学校教师、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广东湛江财贸学校教师、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副教授等,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9900
股东大会2200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依规主持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本人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与总结等事项,并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听取并确定了事务所对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工作重点,对重点事项进行事前沟通、事中监控及后期核查跟进,督促公司与会计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3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审议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事项。参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同时,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运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启动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制度的草拟和修订工作,因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公司制度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会议、高层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从会议材料到沟通交流均畅通顺利,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以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保持中小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年报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2023年2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3年7月7日,本人就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收购济源市中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3年7月1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展望2024 年,本人将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继续稳步前进。

独立董事:姚云霞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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