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环环保: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4,455,5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环环保股票代码30069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江琼崔嘉莉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号中辰未来港B1座22楼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号中辰未来港B1座22楼
传真0551-638682480551-63868248
电话0551-638682480551-63868248
电子信箱zhhb@ahzhhb.cnzhhb@ahzhhb.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制造及咨询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市政污水、工业废水处理、黑臭水体、湿地治理等水环境治理,以及垃圾焚烧发电、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理、危废无害化处置、污泥资

源化处理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稳定、高效、创新技术的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在许多细分领域如工业废水、乡镇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化处理等拥有多项发明专利技术,是环境治理综合解决方案的中国领跑者。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如下:

1、水环境治理业务

(1)市政污水、农村污水处理:通过BOT、TOT、PPP、DBO、EOD等多种模式,提供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全流程服务。

(2)工业废水处理:为客户提供纺织印染、矿山、电池、医疗、高浓度有机废水等各类工业废水系统性解决方案。

(3)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针对工业园区废水,从产生源头、过程及终端处理进行全生命周期优化管理,帮助客户实现排污减量、能源节约、资源回收与系统安全。

(4)污水管网建设及运维:为客户提供集中式、分散式排水体制下的管网设计与建设服务,并以信息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污水管网及污水泵站的运行管理、巡视、维护等各项服务,打通关键节点使得建成的污水管线能组网运行,充分提供污水收集、输送的效率。

(5)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流域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修复、底泥内源污染治理、城市公园、湿地、景观治理等专业化生态修复和长效运营解决方案。

2、垃圾焚烧发电及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

(1)垃圾焚烧发电:提供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全流程服务。

(2)危废处置: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处理工艺,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减量化、降低危害性。

(3)污泥处理:以超高温好氧发酵、干化焚烧两种技术路线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化。

(4)餐厨垃圾处理:根据中国餐厨垃圾特点,在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自主研发,采用自动分选、水解除渣技术、多段固液分离技术、高效厌氧发酵技术,并结合自身垃圾焚烧发电优势,实现餐厨垃圾的高效处理。

(5)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预处理+厌氧+MBR+NF+RO”工艺流程,中间及最终产水用于垃圾焚烧发电各环节,实现零排放。

3、新能源业务

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方面,公司积极布局光伏业务,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身场地优势和技术储备,铺设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这一举措不仅显著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了能源自给率,而且是我们响应国家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的具体实践。 此外,公司投资的氢能源电池业务和催化加热器产品,不仅丰富了公司的能源技术组合,也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活力。

(二)经营模式

1、投资运营服务:公司以BOT、TOT、PPP、EOD等模式开展业务,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

2、工程承包服务:公司以EPC、DBO、工程总包或设备总包等模式开展城乡污水处理、市政管网、园林、生态治理、湿地、黑臭水、工业废水、固废、垃圾处理等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集成、总包等业务。公司已取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等多项资质。

3、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提供包括环境监测在内的各类咨询、规划、设计、委托运营等与环保专业相关的第三方服务。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及市场驱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围绕行业发展及环境保护出台相关政策,《“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

《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出台,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未来我国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置的方向及发展目标,同时,在助力环保企业融资等方面,也采取多项举措支持生态环保行业企业的发展。

得益于持续的政策推动与资金支持的共同影响,在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建的过程中,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国污水处理量、垃圾处理量等持续增长,加之相关行业细分领域的纵深发展,公司的市场空间逐渐拓宽,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2、全产业链服务能力驱动

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治理、黑臭水体、湿地治理等水环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理、危废无害化处置、污泥资源化等固废处理,以及新能源光伏发电业务,具有系统化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能力,能满足政府、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客户跨领域业务打包整合的需求,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而且公司将通过内生和外延增长的方式,逐步构建和提升在环境咨询服务、综合环境治理、环保技术产品及环境工程配套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完善公司业务板块和产业链,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环保服务能力。

3、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驱动

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坚持不懈地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我们与中国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务实合作,不断探索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治理、农村污水一体化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

在前瞻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公司不断取得突破,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至今,公司已拥有近百项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这些成果的取得,不仅彰显了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实力和优势,而且通过科技的力量,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行业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四)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水环境治理行业

水环境治理行业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农村污水治理、河湖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多个细分业务领域,近年国家重视水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碧水保卫战以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等,水环境治理行业持续发展中。

城镇污水处理领域:在国家环保政策带动下,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快速发展,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率大幅提高。2022年,全国污水处理总量已达626.89亿立方米,全国纳入统计的共13,527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了2.16亿吨/日。但在城市与乡镇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分化差异,城市地区的污水处理能力及污水处理率都远高于乡镇地区。根据住建部《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城市及县城的污水处理能力接近饱和,但镇乡及以下级的设施建设缺口较大。与此同时,虽然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总量不断提高,但出水水质标准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社会对水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更为严格的各地方标准的陆续出台,老旧污水处理厂的提价、提标改造和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将成为新的增长点。

工业废水处理领域:工业废水处理是我国环保产业的重要分支,也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近些年国家陆续出台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等政策也持续推动工业废水行业不断发展,目前我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工业废水处理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工业废水处理呈现着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发展格局,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2017-2022年我国工业废水处理市场规模由901亿元增长到1,234亿元,同比2021年上涨10%。未来随着各地工业园区建设的推进,以及政策的引导,工业废水处理的渗透率将快速提高,市场规模将进入加快增速的阶段。

农村污水治理领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直以来是污水治理的重点难点。由于乡镇分布较为分散,农村污水通常需要进行分散治理,但受限于地理位置与当地人文环境等各方面条件,使其处理能力未能达到预期,长效运行机制也难以保障,造成乡镇所属拥有较多的污水处理设施,却不具备较高的污水处理能力以及污水处理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

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2023年以来,国家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动全国2,700余个县(市、区)编制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推广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案例,以实现资源化、生态化治理。随着政策不断持续发力,未来有望逐步把市场下沉至建制镇、乡村等地区,开发更为适宜当地环境与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为企业带来新的增长空间。河湖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领域:进入“十四五”以来,我国对河湖生态环境防治提出更高的要求。2023年4月,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大江大河河口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逐步形成国家水网“一张网”总体布局。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在未来依然是水环境治理行业中的重点内容。随着河湖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环保要求的趋严,将对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标准提出更高要求。黑臭水体治理领域:水体黑臭是当今我国最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由于基础设施不匹配、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复杂因素,黑臭水体治理一直面临巨大的挑战。截至2022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40%,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颇有成效。2023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同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申报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总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定额奖补。对于承担黑臭水体治理的环保企业来说,有利于降低应收账款。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等指导性政策文件的出台,未来农村将成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重点推进领域之一。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危废处置行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增长和生活垃圾产生量的逐年增加,我国不断寻求适应国情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目前,主要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包括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垃圾焚烧方法相较于填埋和堆肥,在减少占地面积、降低垃圾体积、彻底处理、减少二次污染、广泛适用性和节约能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这种方法不仅有效地处理了垃圾问题,而且还能够将废物转化为宝贵资源,并向用户供电,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成为当前主流的垃圾处理手段。《“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已经明确指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的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应达到每日约80万吨。在追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处理不仅是解决城市垃圾围困问题的关键措施,而且由于其显著的碳减排效果,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被视为一种“负碳”产业。

尽管垃圾焚烧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比重显著上升,但在县城及其所辖乡镇的无害化处理量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有效改善这一情况,中央政府下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旨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提升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能力,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了具体的行动目标和措施,包括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强调了在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方面的统筹规划,以及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小型化、分散化方法的采纳。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到2025年,根据地区的基础和条件,实现以下目标:1)在东部和中西部城市的近郊区,农村生活垃圾应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2)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应实现全面覆盖;3)在偏远和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应有显著提升。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垃圾收集和运输体系尚未健全,扩大这一体系的覆盖范围有望缓解一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供应不足的问题,从而提升县域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此举还有助于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向农村地区拓展,促进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另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受到当地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的显著影响。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预计将进一步增加。随着垃圾清运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生活垃圾处理的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危险废物来源广泛而复杂,自1995年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起,我国逐渐在危废处理的基础设施、信息披露、标准制定等各方面进行了政策制定。目前已形成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核心,覆盖从危废鉴别、转移、处置到资质、监管的危废治理政策和法规体系。这体现了政府对危废处置行业高度重视。“十四五”时期,国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项目,“无废城市”概念兴起,在产业政策的指引下,危废处置行业需求逐渐释

放,行业景气度提高,行业需求逐渐释放。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披露数据显示,我国危废综合利用处理量从2011年的2,690万吨增长至2021年的8,461万吨。根据生态环境部数据,2022年我国危险废物申报的产生量已超1亿吨,同时,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能力快速提升。目前危废处置行业内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综合成本是主要发展方向。综合我国危废产量、利用处置量及行业企业发展状况,预计未来我国危废将实现全面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处理率达100%,实现国家“无废城市”战略目标。

(五)行业发展阶段

“十四五”期间,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我国将全面加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的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产业支撑体系,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迈进。环保产业集中度较高的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危废处置等细分领域,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1、水环境治理行业

2022年,我国水务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已经达到了3,291亿元。其中,供水投资为713亿元,占比22%;排水投资达1,905亿元,占比58%;而污水及再生处理投资达到了673亿元,占比20%。这些数据不仅凸显了我国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庞大规模,更表明了水务市场的活跃与稳健发展态势。2023年以来,水务及水治理政策密集发布,旨在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提升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合理回报机制等。在水价调整方面,国家相关部门早在2015年就出台政策指引保证污水处理设施与企业的合理盈利,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污水环境的变化,在确保合理盈利的基础上,鼓励建立起“按效付费”机制。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望逐步调整,以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以及改善污水处理企业业绩。

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部门重点内容
2015年1月《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
2021年6月《“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各地要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根据当地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处置等成本合理增加因素动态调整。鼓励建立运营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挂钩、按效付费机制。
2023年2月《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申报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总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定额奖补。
2023年2月《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业农村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加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探索集中处理、管网截污、分散处置、生态治污等技术模式。
2023年2月《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合理选择污水收集处理模式;科学确定污水处理标准规范;高质量推进厂网建设。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2023年5月《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1)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增强流域间、区域间水资源调配能力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2)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3)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与经营性供水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
2023年7月《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1)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2)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3)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2024年1月《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推动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出水水质、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
实施意见》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效付费机制。

水务行业在追求“提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推动污水处理行业的增长。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居民用水需求和污水排放量均呈现上升趋势。截至2022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已经达到2.16亿立方米/日,同比增长3.85%,处理量高达98.11%,行业已进入成熟阶段。目前对于城市地区的市场增量已经逐步放缓,但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对于农村乡镇生活环境的越发重视,建制镇、乡村等地区仍有市场空间待开发,污水处理率也远低于城市地区,建制镇地区为

64.86%,而乡村地区则仅有28.29%,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制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仍有较大差距。未来有望逐步把市场下沉至建制镇、乡村等地区带来新的市场增量,老旧污水处理厂的提价、提标改造和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将成为新的增长点。

在工业废水处理细分领域,随着环保政策与环保标准逐步趋严,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提标改造、集中处理等领域市场逐步开放,工业废水处理市场规模仍在逐步扩大。2021年1月,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推动重点行业水效提升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园区、集聚区主动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节水评估,深挖节水潜力,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将深入推进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2024年年底前,沿黄河省(区)化工园区和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2025年年底前,其他各类园区基本实现上述目标。此外,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工业废水处理行业的发展,例如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纺织印染、医药、食品、电镀等行业整治提升,严格工业园区水污染管控要求,加快实施“一园一档”“一企一管”,推进长江、太湖等重点流域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十四五”时期,随着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工业废水处理行业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危废处置行业

根据住建部数据,2022年我国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分别达到2.44亿吨、0.67亿吨,自2019年以来,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基本稳定。随着近几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速投运,截至2022年底,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到80.47万吨/日,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9.48万吨/日,焚烧处理率分别为79.8%、55.2%。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当前,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满足我国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需求,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根据北极星固废网数据,2022年、2023年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新中标产能规模分别为3.98万吨/日、3.35万吨/日,自2020年以来,垃圾焚烧发电新中标产能逐年减少。2014-2021年,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新增投产产能保持增长,其中2021年达到15.17万吨/日,2022年出现明显下降,新增投产产能降至8.51万吨/日,随着新增中标项目的减少,预计2023年之后新增投产产能持续减少,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经逐渐从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倾斜。提质、降本、增效,不断提升项目运营能力将是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实现内生增长、保持盈利能力的核心要素。

2023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发布《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快建设国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要加快补齐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和利用处置能力,兼顾提升新污染物、新兴固体废物等环境治理能力。近年来,国家及各地市陆续出台政策引导危废处置行业健康发展,随着行业调整到位、市场供需趋于平衡,行业整体经营将趋于理性,未来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将会迎来平稳发展的成熟期,行业集中度或将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

(六)行业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无明显周期性特征,不属于强周期性行业。

(七)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环保领域多年,凭借卓越的管理能力和技术优势,构建了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在保持健康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流动性基础上,实现了持续而快速的增长。目前,公司在全国各地以BOT、BOO、PPP等模式,积极参与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固废资源化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10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3,500吨/日的垃圾处理能力以及7.5万吨/年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在水环境治理和固废资源化领域,公司已构建起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正向国内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第一方阵迈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等顶级行业资质,这极大地增强了公司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公司累计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150项,已授权和登记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分别达到85项和17项,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此外,公司荣获了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在内的多项重要资质,并获得了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这些成就显著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综合实力,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6,633,628,145.756,440,950,116.096,727,051,096.04-1.39%5,393,449,614.615,543,776,79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50,657,672.732,228,372,156.012,308,623,996.24-2.51%1,994,431,967.222,093,717,286.26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814,138,656.401,405,329,997.581,172,792,228.95-30.58%1,165,594,971.511,165,594,97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62,308.38207,603,212.27171,143,733.46-36.92%201,895,933.12201,641,17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375,272.89198,798,570.58165,914,486.64-45.53%195,390,511.78197,942,08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258,198.2754,106,350.5823,427,838.05246.84%119,436,262.73119,436,262.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480.49400.4041-36.95%0.47650.47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460.46100.3838-33.66%0.47650.47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0%9.75%7.30%-2.60%10.61%10.6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1、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00,757,141.95210,821,794.96203,214,385.20199,345,33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03,925.8232,665,418.6128,608,629.212,084,334.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308,630.2028,850,029.1526,710,839.422,505,774.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50,853.6117,902,305.4031,648,094.46-7,143,055.2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24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33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张伯中境内自然人15.47%65,565,434.0049,174,075.00质押48,850,000.00
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78%54,150,000.000.00质押26,640,000.00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06%17,198,300.000.00不适用0.00
苏州九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3%11,999,900.000.00质押11,999,900.00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97%8,363,902.000.00不适用0.00
刘良恒境内自然人1.86%7,878,906.000.00不适用0.00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其他1.68%7,102,000.000.00不适用0.00
员工持股计划
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贰号其他1.43%6,080,000.000.00不适用0.00
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号其他1.26%5,355,700.000.00不适用0.00
郭俊境内自然人0.56%2,392,200.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张伯中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号与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泽环保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贰号受同一基金管理人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未知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 (万元)利率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环转21231462022年05月06日2028年05月05日86,396.98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6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支付“中环转2”第一年利息合计259.19万元。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情况保持不变,具体如下:2023年6月14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2022年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中环转2”的信用等级为AA-,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62.85%61.50%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037.5316,591.45-45.53%
EBITDA全部债务比8.12%11.17%-3.05%
利息保障倍数1.622.35-31.06%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